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现将对市直五部门加强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开展集中治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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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弄虚作假,应景造势、敷衍塞责。
2.执行上级政策和决策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奉行部门利益至上。
3.习惯于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不深入地研究和解决具体问题,工作脱离实际。
4.遇到问题绕着走,朝令夕改,毁约违约、失信失责、新官不理旧账。
5.不从全局考虑问题,部门各自为政,机械地执行有关规定,政策落实梗阻不畅。
6.中梗阻问题突出,个别握有实权的中层干部和具体工作人员卖老卖技,不守规矩、不听招呼。
7.潜规则盛行,公示和对外告知的事项不落实,求人请托、暗箱操作才做的快、办的好。
8.调研走过场、超标准陪同,多头频繁要求企业报送相同或者相似的基础性数据或材料,加重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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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该下放的审批事项不下放,在政府公示的行政审批事项范围外擅自设立其他审批事项。
10.审批部门岗位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未落实首问、首办负责制。
11.违规要求群众、企业提供“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12.未提供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等,答复问题不准确、不全面,造成群众或企业“多头跑”、“重复跑”。
13.应当限时办结的事项未按时办结,职责范围内事项推诿扯皮。
14.搞垄断服务、捆绑服务、指定服务,要求群众或企业到特定的中介机构接受有偿服务。
15.在优惠政策落实、行政审批、招投标等过程中违规设置或变相设置限制性条款,限制排斥竞争主体。
16.政务信息公开不到位,违规泄露信息影响公平竞争。
17.接待群众和企业人员办事语气生硬、态度傲慢、故意刁难,或者“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
18.跨部门的事项不主动沟通引导、协调对接,以自我为中心,影响工作开展。
19.纪律意识不强,擅自离岗脱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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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不按规定审批,随意开展检查,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给企业增加负担。
21.乱收费、乱???、乱摊派,以强制捐赠、强制赞助等方式变相收费。
22.滥用自由裁量权,有法不依、违法行政、简单执法、选择执法、机械执法,轻管理重处罚、以罚代管等。
23.违反法定程序执法,不具备主体资格人员执法,越权执法等。
24.为政不廉,徇私枉法,借执法监管之机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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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重商、亲商、安商措施不得力,要求不落实,工作不到位。
26.违规收受企业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等财物。
27.违规接受企业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28.违规插手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或迫使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
29.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
30.利用职务便利帮助配偶、子女、亲属及特定关系人从企业承揽项目,或违规为其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隐藏身份操纵经营等。
?。ㄎ澹┢渌跋旎蛩鸷ψ鞣缃ㄉ?、营商环境的问题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32--12388(吉林市纪委监委)
中共吉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吉 林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2022年5月20日